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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流需要注意七件事情
来源:郑州市医大医院    

  药物流产是一种简单、方便,而且起到有孕止孕,无孕催经的作用,如果没有隐患的话,可以说这是一种理想的流产方式。但是药流会有可能有流产不全现象的发生,就得要进行清宫,造成二次伤害。而且使用药物流产还需要注意七件事情。

  药流需注意的七件事情

  1、药物流产只适合停经 50天以内(孕 45天以内效果好)怀孕(宫内孕),自愿要求药物流产者,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,口服药物一日两次,每次一片,连服三天,每次服药后禁食二个小时,不要漏服;

  2、年龄过小(小于20岁)或年龄过大(大于40岁);有严重的月经不调症状;有心脏病、肝炎、内分泌疾病、血液系统疾病、消化道溃疡、哮喘及青光眼者;有卵巢囊肿及妇科肿瘤者,都不可做药流。

  3、药物流产一定要在医院在医生护士的监护下方可进行,因为很容易造成妊娠物流出不全,导致大出血,威胁生命。

  4、用药前必须做B超检查,了解胚囊大小、位置,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物流产。

  5、药流后必须禁止性生活和盆浴一个月,腹痛或者阴道出血量大于月经量要及时就诊,如果阴道出血时间大于2周要返院复查B超看是否有宫内残留物,如果有残留物则必须行清宫术。

  6、药流后还必须口服药物预防感染和促进子宫收缩治疗.

  7、药流后在生活方面,应少洗头,勿喝冷饮,衣物要保暖,预防着凉和感冒,使身体尽快恢复正常。

如果您还有疑问,也可 点击在线咨询 妇科医生或 拨打我院24小时健康热线:0371-88882686咨询,郑州市医大医院祝您健康顺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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