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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区澄清:药物流产不是避孕措施
来源:郑州市医大医院    

  药物流产只能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,绝不能以药物流产当作避孕措施。

  日前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举办的“米非司酮临床应用十年十城市巡回学术研讨会”上,医生忠告,药物流产虽然安全有效,能够减轻妇女对手术的恐惧和痛苦,但是作为一种非手术的人工流产,存在出血时间长和潜在大出血的危险。药物流产与手术流产不能相互取代。

  来自医院的临床数据表明,愿意接受药物流产的孕妇比例有所增加。“维护自尊和隐私权”和“可以不请假休息”是众多女性选择药物流产的主要理由。

  为此,那些准备进行药物流产的女性不妨听听科医生提出的忠告:药物流产和手术流产各有特点,因此服药前咨询和服药后随访尤其重要。对停经49天以内、要求药物流产的孕妇,用药前必须B超确诊宫内妊娠。这之后,医生有责任向孕妇解释清楚药物流产的利弊。孕妇应根据医生指导,结合自身状况,做出慎重的选择。

  孕妇必须在医生观察下使用药物,严密观察孕囊排出、出血以及副反应。医生还应告诉孕妇必须按时到医院复查随访,当月避免性生活以防感染,并且如何及时落实避孕措施等等。一般来说,药物流产的适应人群是18-40岁健康妇女正常宫内妊娠以及手术流产的高危对象(顾虑或恐惧手术流产者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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